遲到十一年的送子鳥
病患蕭小姐十二年前因子宮頸閉鎖不全失去了一對試管嬰兒寶寶後,仍積極尋求人工生殖科技求子,於隔年又再一次接受排卵刺激,順利取得18顆卵子,但新鮮胚胎植入後失敗,延三年後才接受第一次冷凍胚胎植入,幸運地懷得三胞胎,卻不幸於兩個半月後流產掉。經歷過這兩次不堪回首傷心往事,一直沒有勇氣再嘗試,直到七年後因她已長期失聯且胚胎冷凍保存期已屆滿十年,根據臺灣生殖醫療法規這十顆冷凍胚胎將面臨被銷毀命運,但我們試管嬰兒中心積極地主動聯繫病患是否要保留這10顆胚胎,她欣然地接受挑戰,於去年七月份進入冷凍胚胎植入療程,這一次雖然她必須以超高齡44歲接受十年前的胚胎,而十年前冷凍胚胎的方法也是較舊式的「快速冷凍法」並非目前較穩定的超高速玻璃化冷凍法,但幸運地她終於成功了,懷胎不到九個月過程中她熬過六個多月足不出戶的安胎生活,堅定要把女兒健康地平安生下來,终於在35週時剖腹分娩出2440公克健康女嬰。
生命在超低溫攝氏負196度下保存十幾年再度甦醒起來,這是顛覆傳統生命科學與倫理法則的思維。被冷凍保存的胚胎是生命體還是物體?是有繼承權還是誰才有監護權?無主被冷凍保存的胚胎是可以轉讓或是可以作生物科學研究用?何時必須被銷毀如何管控?都是發人省思的重要議題